计算所通过《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体系认证

  12月9日,计算所获得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》,这标志着计算所按照《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—33250-2016)国家标准,已初步建立了与计算机系统结构、无线通信、智能处理器、舆情与大数据分析、泛在智能、人脸识别、医学影像分析、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、互联网虚假信息检测领域的技术研究、成果转化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。

  《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,于2017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。2018年,中国科学院先后两次发文(科发函字【2018】39号和科发函字【2018】286号),号召全院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。 贯彻《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,引导科研组织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,这对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,增强科研组织的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计算所非常重视知识产权贯标工作,在贯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对职能、支撑部门的各项制度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制修订,各科研实体也积极申报认证,使得知识产权体系覆盖了全部职能支撑部门和九个重要科研方向。在经过试运行、内审、管理评审等环节后,计算所最终成功获得了该认证证书。

  通过贯彻、实施《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,计算所实现了职能、支撑、科研等单元的跨部门协同,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有利于朝着管理更规范、保护更全面、转化更有力的方向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。